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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学术委员会

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学术委员会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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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术委员会组成

主 任:李 强

副主任:铁 军

成 员:罗学科 何广平 孙启国 崔 岩 朱远志 徐宏海

刘永翔 谭晓兰 韩 飞

新评教授自然列增。

学术委员会秘书:蒙晓佼

二、学术委员会职责

1、评议学院科研工作的重要决策,评议学科、专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事项。

2、对科研、教学项目的申报进行评审。

3、遴选科研机构、学术带头人及新进教师。

4、审核毕业论文答辩结果,评审各类奖励和优秀毕业论文。

5、指导学院各类学术活动,加强对外交流。

6、完成院学术委员会的其它学术职能。

三、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

1、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,特殊情况下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;参会人数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(含),否则视为无效。

2、学术委员会会议遵从民主决策的原则,对提交讨论的议题,根据议题性质,采取讨论表决、综合评分或票决制的办法产生结果。

3、学术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,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。允许保留不同意见,必须执行会议决定。

4、学术委员会会议做出的决定,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实施,主任、副主任负责做好督办检查工作。

5、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的问题都应认真做好记录,以备查阅。

suncitygroup太阳新城

2015.1.19

(数据更新至2015年05月13日)